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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收“开瓶费”退了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16 10:45:0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达城市民罗女士到火锅店用餐,自带酒水被收取了开瓶费,较真的客人索要无果,向达县消委会投诉。昨日,在消委会的调解下,火锅店除了赔礼道歉,还退还了所收的开瓶费。

  4月11日中午,消费者罗女士一行人自带了2瓶白酒在达县南城某火锅店就餐,一共消费了766元,其中店家未经消费者许可同意,便以酒楼260元/瓶(超市销售价145元/瓶)的销售价格加收15%的标准,收取了罗女士的“开瓶费”78元。罗女士不服,认为火锅店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退还78元“开瓶费”,便投诉到达县消委会。消委会调解认为经营者收取消费者“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且没有法律依据,理应退还消费者78元的“开瓶费”。昨日,火锅店退还了开瓶费,还赔礼道歉。
    向倬 记者 李罡  

编辑:孙雅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