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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状告员工倒赔5万元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14 14:51:59)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被公司辞退后,陈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给付其各种费用总共16万余元并获支持。面对仲裁结果,公司感到冤屈,一怒之下将昔日员工告上法庭。日前,锦江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向陈某支付各种费用近5万元。

  案情回放
  2007年5月12日,陈某应聘到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4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6000元。但过了不久,公司打算与其解除合同关系。此时,陈某以能为公司融到4000万元以上经营发展金为由,要求留下。随后,双方同意将试用期延长到2007年10月份,并签订了融资的合作协议。同时,陈某提出,如果融资成功,公司应将其年薪提高至30万元,并签订了30万元年薪的补充协议。但短短的两个月后,陈某并没有如约融到4000万元资金。

  2007年8月,公司正式与陈某解除了合同关系。离开公司一个多月后,陈某突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给付其年薪工资10万元、赔偿费2.5万元、补偿金2.5万元、额外经济补偿金1.25万元等请求并获支持。随后,公司一怒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不予支付陈某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0500元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37500元。

    锦法记者罗其  

编辑:孙雅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