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掉"公司保姆单飞 灵活就业坏了规矩?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1-07 09:36:1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1月2日,16名四川籍保姆抵达北京,他们有可能成为北京家政市场要价最高的家政服务群体。行业受到热捧,行业内却有一些苗头显现。在成都,由于雇主和保姆私下聘请引发的一起口水仗,已升级到法院,成为首起家政公司起诉雇主的官司。一边是供给的火热,一边却是严峻的提醒:这个无根的市场,已经站在信任的边缘。
□核实猜想
“甩掉”公司她还在雇主家里
1月2日,寒流降临,镜头前风光正劲的是川妹子家政公司。陈航,川妹子家政公司的总经理,却在想着另外的事情,“川妹子”家政品牌下的万家和家政服务公司等来了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
2007年11月8日,保姆林怀玉从雇主家回到万家和公司时,对工作人员说,“不做了,要回老家了,过段时间再来。”还有6天才到协议截止期,林怀玉为什么要提前走呢?让工作人员意外的是,同一天,本来应该续签的雇主提出了终止合同关系。对巧合高度怀疑的陈航派人到雇主家核实了一个猜想:林怀玉“甩掉”公司,依然出现在雇主的小区里。
“根据被告当时与原告签订的《家政服务员钟点工协议书》第八条第3项规定:服务员作为乙方资源,任何时候甲方不得鼓动服务员脱离乙方与其单独签约、续签或为其介绍其他工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经济损失(按3月工资计赔)及法律责任。”去年12月6日,以此为理由,万家和家政公司将雇主告上了法院,要求应按协议约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元。
这是省内第一起家政公司告雇主的案例。
□犹豫再三
她虽无辜但心里很不是滋味
41岁的林怀玉衣着朴素,头发梳理整齐,说话慢而且面带微笑。她给人一种很厚实的笑容,公司和雇主对她都很有好感,人老实,也勤快。对于自己惹的这场风波,老实的她觉得“不好意思”。
林怀玉一直想的是,怎么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今年4月,林怀玉来到成都帮人带孩子,一个月600元。随后,经人介绍到了万家和,公司安排培训了两个星期,洗衣服、煮饭、带小孩,跟不同的老师学习技能。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服务员每个月都领工资,最低工资800元,在岗培训久了,工资慢慢就涨上来了。工作安稳有保障,林怀玉算了一下,一个月900元,一年收入一万多元。
平静直到那一天被打破。雇主朱大姐对她说:“干脆不要麻烦了,我不去公司续签了,你也别去了。”因为按照协议,公司管理费按照服务员的月薪的10%支付。“你家里也不容易,我就把10%给你了。”林怀玉自然知道规矩,一开始并不同意,回老家一趟后回来。朱大姐再提起,一数日子,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林怀玉点头答应了。
后来,林怀玉带着两个老乡来公司报名,公司一问,林怀玉承认了。公司开始和雇主家协商,公司说,雇主不应该违约,雇主也不甘示弱,认为公司什么福利也没有给予保姆,无权干涉保姆“个人自由”。大家都觉得林怀玉是无辜的,她又回到了公司上班。不过看着公司和朱大姐闹上法庭,林怀玉觉得很不是滋味。
□化解矛盾
闹上法庭只为寻找一个“范本”
陈航委托的律师是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筱平。“官司没有打头。”这是高筱平第一次与陈航见面说的话。这类提供劳务的合同纠纷案件,一来是取证难,二是涉及案件主体的保姆“身份”鉴定是个麻烦。因为家政公司的核实,保姆和雇主自己也承认,取证不存在问题,第二点却是无法逃避的问题。“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前两次都是与客户协商,这一次公司为什么放弃协商了?”对于陈航来说,除了无法协商,还有一个心思:行业漏洞只有通过矛盾集中体现产生,然后去寻找化解矛盾的方法。陈航说服了高筱平。12月6日,该公司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700元及诉讼费用。
高筱平说,一般企业和员工之间有《全民企业管理条例》和《公司法》,其他附加如《工会法》对劳资双方既是保障,也是约束;而家政行业只能参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涉及具体的行业问题,无法保障企业、服务员和雇主三者的权益。
没有具体的法律对行业内部进行规范,完全自律,以协议进行规范。北京市家政出台了一个标准协议,上面特别有两点,服务员对客户造成损害,由家政公司赔偿。二是服务员是公司雇员,客户不能私下雇佣。万家和家政以它为范本,制作了自己的合同。陈航认为,通过法律才能对现有纠纷定性,哪怕只有一句话,将来都可以作为参考。起码以后有一个依据,以后有人吃这碗饭也要先掂量一下。
□奉陪到底
无处生根保姆自由如何界定?
“芝麻小事,他要告,我们也奉陪。”12月30日,从电话里传来朱骊骅的声音,她很激动。“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他以什么理由告我。”朱骊骅说,“我们是与保姆协商过了,而且保姆已经同意了。”
因为保姆很老实,与朱骊骅相处得很好。“我们去火车北站接她,她给我们带来了老家的红苕。”朱骊骅说,自己又不是在乎那个钱,只是从保姆的角度去考虑,年底还可以给她发奖金。“我尊重她的意见,她根本就不愿意离开我们家,保姆又不是包身工。”
朱骊骅的丈夫王先生更是“一针见血”,“保姆就像‘包身工’,既不买社保,也不是‘正式员工’,凭什么不让他们自由选择?”当家政公司派人在小区门口蹲点时,朱骊骅一家也开始对公司产生诸多怀疑,“为何让我们把工资打到私人账户上?凭什么把保姆身份证押着?服务员钟点用工协议书,都是公司自己定的,有什么依据啊?”
□资本之争 恶性循环?
“如果不提高‘警惕’性,必要时候高度怀疑,到时就是公司人员流失前期成本得不到回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营者认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并不只有陈航一家为此苦恼。川嫂子家政服务的负责人贺知芬说,“哪一家不遇到这样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立马让服务员走人,不能坏了规矩。”
陈航认为道理很简单:“资本投入市场得不到合理回报,是不会再进来的。现象蔓延,会造成恶性循环。”高筱平律师对此表示赞同,这个情况显然对行业发展不利,家政公司存在的意义是提供服务,如果打乱了这个市场,相当于否认了公司存在的价值,如果这种情况泛滥,公司会受到冲击。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保姆身份核实,不再只是“灵活就业”,纳入劳动法保障体系,能大幅度减轻家政行业焦虑。作为律师,高筱平考虑的更多,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的就是灵活就业,而现在保洁公司、搬家公司会不会也走到这一天?
早报记者谭晓娟摄影华小峰
□核实猜想
“甩掉”公司她还在雇主家里
1月2日,寒流降临,镜头前风光正劲的是川妹子家政公司。陈航,川妹子家政公司的总经理,却在想着另外的事情,“川妹子”家政品牌下的万家和家政服务公司等来了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
2007年11月8日,保姆林怀玉从雇主家回到万家和公司时,对工作人员说,“不做了,要回老家了,过段时间再来。”还有6天才到协议截止期,林怀玉为什么要提前走呢?让工作人员意外的是,同一天,本来应该续签的雇主提出了终止合同关系。对巧合高度怀疑的陈航派人到雇主家核实了一个猜想:林怀玉“甩掉”公司,依然出现在雇主的小区里。
“根据被告当时与原告签订的《家政服务员钟点工协议书》第八条第3项规定:服务员作为乙方资源,任何时候甲方不得鼓动服务员脱离乙方与其单独签约、续签或为其介绍其他工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经济损失(按3月工资计赔)及法律责任。”去年12月6日,以此为理由,万家和家政公司将雇主告上了法院,要求应按协议约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元。
这是省内第一起家政公司告雇主的案例。
□犹豫再三
她虽无辜但心里很不是滋味
41岁的林怀玉衣着朴素,头发梳理整齐,说话慢而且面带微笑。她给人一种很厚实的笑容,公司和雇主对她都很有好感,人老实,也勤快。对于自己惹的这场风波,老实的她觉得“不好意思”。
林怀玉一直想的是,怎么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今年4月,林怀玉来到成都帮人带孩子,一个月600元。随后,经人介绍到了万家和,公司安排培训了两个星期,洗衣服、煮饭、带小孩,跟不同的老师学习技能。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服务员每个月都领工资,最低工资800元,在岗培训久了,工资慢慢就涨上来了。工作安稳有保障,林怀玉算了一下,一个月900元,一年收入一万多元。
平静直到那一天被打破。雇主朱大姐对她说:“干脆不要麻烦了,我不去公司续签了,你也别去了。”因为按照协议,公司管理费按照服务员的月薪的10%支付。“你家里也不容易,我就把10%给你了。”林怀玉自然知道规矩,一开始并不同意,回老家一趟后回来。朱大姐再提起,一数日子,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林怀玉点头答应了。
后来,林怀玉带着两个老乡来公司报名,公司一问,林怀玉承认了。公司开始和雇主家协商,公司说,雇主不应该违约,雇主也不甘示弱,认为公司什么福利也没有给予保姆,无权干涉保姆“个人自由”。大家都觉得林怀玉是无辜的,她又回到了公司上班。不过看着公司和朱大姐闹上法庭,林怀玉觉得很不是滋味。
□化解矛盾
闹上法庭只为寻找一个“范本”
陈航委托的律师是四川建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筱平。“官司没有打头。”这是高筱平第一次与陈航见面说的话。这类提供劳务的合同纠纷案件,一来是取证难,二是涉及案件主体的保姆“身份”鉴定是个麻烦。因为家政公司的核实,保姆和雇主自己也承认,取证不存在问题,第二点却是无法逃避的问题。“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前两次都是与客户协商,这一次公司为什么放弃协商了?”对于陈航来说,除了无法协商,还有一个心思:行业漏洞只有通过矛盾集中体现产生,然后去寻找化解矛盾的方法。陈航说服了高筱平。12月6日,该公司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700元及诉讼费用。
高筱平说,一般企业和员工之间有《全民企业管理条例》和《公司法》,其他附加如《工会法》对劳资双方既是保障,也是约束;而家政行业只能参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涉及具体的行业问题,无法保障企业、服务员和雇主三者的权益。
没有具体的法律对行业内部进行规范,完全自律,以协议进行规范。北京市家政出台了一个标准协议,上面特别有两点,服务员对客户造成损害,由家政公司赔偿。二是服务员是公司雇员,客户不能私下雇佣。万家和家政以它为范本,制作了自己的合同。陈航认为,通过法律才能对现有纠纷定性,哪怕只有一句话,将来都可以作为参考。起码以后有一个依据,以后有人吃这碗饭也要先掂量一下。
□奉陪到底
无处生根保姆自由如何界定?
“芝麻小事,他要告,我们也奉陪。”12月30日,从电话里传来朱骊骅的声音,她很激动。“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他以什么理由告我。”朱骊骅说,“我们是与保姆协商过了,而且保姆已经同意了。”
因为保姆很老实,与朱骊骅相处得很好。“我们去火车北站接她,她给我们带来了老家的红苕。”朱骊骅说,自己又不是在乎那个钱,只是从保姆的角度去考虑,年底还可以给她发奖金。“我尊重她的意见,她根本就不愿意离开我们家,保姆又不是包身工。”
朱骊骅的丈夫王先生更是“一针见血”,“保姆就像‘包身工’,既不买社保,也不是‘正式员工’,凭什么不让他们自由选择?”当家政公司派人在小区门口蹲点时,朱骊骅一家也开始对公司产生诸多怀疑,“为何让我们把工资打到私人账户上?凭什么把保姆身份证押着?服务员钟点用工协议书,都是公司自己定的,有什么依据啊?”
□资本之争 恶性循环?
“如果不提高‘警惕’性,必要时候高度怀疑,到时就是公司人员流失前期成本得不到回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营者认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并不只有陈航一家为此苦恼。川嫂子家政服务的负责人贺知芬说,“哪一家不遇到这样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立马让服务员走人,不能坏了规矩。”
陈航认为道理很简单:“资本投入市场得不到合理回报,是不会再进来的。现象蔓延,会造成恶性循环。”高筱平律师对此表示赞同,这个情况显然对行业发展不利,家政公司存在的意义是提供服务,如果打乱了这个市场,相当于否认了公司存在的价值,如果这种情况泛滥,公司会受到冲击。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保姆身份核实,不再只是“灵活就业”,纳入劳动法保障体系,能大幅度减轻家政行业焦虑。作为律师,高筱平考虑的更多,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的就是灵活就业,而现在保洁公司、搬家公司会不会也走到这一天?
早报记者谭晓娟摄影华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