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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统统曝光 成都7月开通执行网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09 09:30:06)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4月1日起,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成都中院为解决“申诉难”、“执行难”两大难题,陆续公布了院长“四公开平台”等系列举措,记者日前对成都中院首席法官、院长牛敏进行了采访。

  A 双管齐下 解决申诉执行难题

  记者:成都中院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申诉难”,实际效果如何?

  牛敏:针对“申诉难”,成都中院重点推出院长“四公开”、“两机构”等举措,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院长“四公开”,就是院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公开电子邮箱和公开短信平台,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和处理,全天候满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两机构”,就是专门设立信访调处中心,加大信访案件的集中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专门设立执行信访窗口,更加方便执行案件当事人反映情况,了解执行进程。

  记者:成都中院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执行难”,实际效果如何?

  牛敏:传统执行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一方面坚决避免因自身执行不力造成的主观“执行难”,另一方面形成社会整体联动,共同解决因外部原因造成的客观“执行难”。强调发挥执行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克服执行不力现象。比如出台《执行案件流程启动及专项调查规程》,具体明确规定了执行案件各阶段的流转过程和关键节点;实行执行款台账管理,做到一案一户,并全面实行案款限时划付制,执行案款到账后如无分配异议等法定和其他正当事由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兑付给当事人;对因承办人主观懈怠、办案能力不足造成案件不能正常执行的,实行易人执行,解决个人执行不力问题。

  客观方面,设立执行案件专项调查组,与工商登记、房管、国土、税务、车管、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加强对执行前期财产的专项调查和及时控制;对“老赖”果断采取媒体曝光、上网公布、限制出境、限制高档消费等措施;加大对各种拒执行为的打击制裁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在执行期限内没有执结的案件,实行提级执行或异地指定执行。

  B 开通法院执行网曝光“老赖”

  记者:什么是利用科技手段破解执行难题?

  牛敏: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公开“老赖”名单和执行案件进程。我们准备在今年7月左右向社会推出和开放成都法院执行网,对欠账不还、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裁定的“老赖”,全部上网公开,人人都可上网查询。通过此举对“老赖”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同时将执行案件从立案、裁定到执行全程的相关信息同步上网,实时更新,让当事人和公众及时了解执行进度和状态,切实做到信息对称、“阳光执行”。

  C “四公开平台”每天收近百条信息

  记者:院长“四公开平台”推出后,在促进信息沟通、解决“申诉难”、“执行难”方面发挥了什么作用?

  牛敏:3月底院长 “四公开平台”推出后,社会反响非常热烈,3月28日至4月7日,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共收到各类信息905条。其中公开短信116条;公开电子邮件38条;公开信件27封;公开电话724条。已答复处理803条,占总数的89%。其中反映执行难、申诉难案件的约占总数的60%,进行法律咨询和感谢院长“四公开平台”的约占总数的40%。院长“四公开平台”受到如此关注,表明人民群众确实需要它,成都中院有决心和信心长期坚持下去,使之在畅通诉求渠道、促成问题解决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D 成立法警支队执行局大队

  记者:成都中院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有哪些措施?

  牛敏:近年来,我们一直将依法惩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去年市中院带头开展查处专项活动来,依法拘留40多人,受理拒执刑事案件4件,已判决2件,被执行人受到极大震动,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今后,成都法院将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继续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拒执犯罪行为。

  今年年初,成都市中院成立了法警支队执行局大队,专门配合执行局工作人员对执行案件进行工作。此外,还抽调了审判骨干力量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全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何良彬 陈台荣 记者 李寰  

编辑:孙雅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