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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副局长建议:尽快制定旅游法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3-11 10:51:22)  来源:成都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市旅游局副局长多央娜姆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外出旅游越发频繁,及时制定一部综合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非常必要。

  多央娜姆介绍了最近省内发生的一起涉旅纠纷: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四川有三家旅行社共同组织400多名游客包机到泰国苏梅岛旅游,因其中一架飞机维修,导致200多名游客被滞留机场一天多,游客情绪非常激动,强烈要求旅行社给予高额赔付。尽管此次事件主要责任在航空公司,但游客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游客要求旅行社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没有旅游法规定一些旅游经营者的免责条款,无法对旅行社的责任作出准确划分,最后旅行社对滞留游客进行了2000—5000元数额不等的高额赔付,总赔款高达80多万元。”

  多央娜姆给记者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2007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9万亿元,增长22.6%。全年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达1.32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419亿美元;国内旅游人数达16.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7771亿元;出境旅游达4095万人次。中国继续保持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亚洲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的地位,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但是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中国旅游业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尤其是在法制建设上。”多央娜姆说,目前国家尚没有一部促进、规范和指导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三部旅游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旅游局出台的部门规章,仅仅局限于调整某一方面的涉旅法律关系,无法指导解决整个旅游业发展中的问题。

  多央娜姆说,旅游业是综合性行业,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要素,覆盖范围广。然而,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包括航空、铁路、公路等)、旅游购物、文化娱乐、休闲保健等旅游要素资源管理,却分散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之中。由于没有旅游法,涉旅要素资源难以整合,旅游产业链条难以做大做长,“大旅游”发展格局难以形成。现实中不少旅游案例涉及到与相关行业法规冲突问题,只能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给依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难度。“目前正是我国旅游业大发展时期,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促进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多央娜姆说。


    特派记者 张魁勇 陈文勇  

编辑:孙雅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