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点问题 成都民庭法官热烈讨论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3-04 10:47:51) 来源:成都日报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与借用人该如何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取得房屋的权属证书,到底有没有权利转让房产?如何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在昨日召开的成都市人民调解暨第七次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来自成都中院以及各基层法院的民庭法官对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民事纠纷进行激烈的讨论。
成都中院民一庭庭长杜德娜向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的文章。她个人认为,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在判决中确定商业性三者险的保险人向第三者直接支付赔偿款。擅自使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如机动车车主有过错的,应当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两辆车相撞致人损伤的,如两名驾驶员都有过错,构成共同侵权,对外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杜庭长表示,商品房买卖受到老百姓的极大关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很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权属登记”应理解为既包括房屋产权登记,也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时间应扣除办证机关办证的时间。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相关问题上,杜庭长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应该支持。
成都中院牛敏院长表示,从上一次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至今的7年中,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民事案件。今后,法院将继续审理好婚姻家庭邻里、民生、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多类案件,加强诉讼调解,更好地解决纠纷。
成都中院民一庭庭长杜德娜向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的文章。她个人认为,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在判决中确定商业性三者险的保险人向第三者直接支付赔偿款。擅自使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如机动车车主有过错的,应当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两辆车相撞致人损伤的,如两名驾驶员都有过错,构成共同侵权,对外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杜庭长表示,商品房买卖受到老百姓的极大关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很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权属登记”应理解为既包括房屋产权登记,也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时间应扣除办证机关办证的时间。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相关问题上,杜庭长认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应该支持。
成都中院牛敏院长表示,从上一次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至今的7年中,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民事案件。今后,法院将继续审理好婚姻家庭邻里、民生、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多类案件,加强诉讼调解,更好地解决纠纷。
编辑:孙雅乐 [关闭窗口]

